|
用法: 本品適合于單獨或與其它的抗癲癇藥聯合使用。在單獨治療和聯合用藥中,本品可從臨床有效劑量開始用藥,一天內分兩次給藥,根據病人的臨床反應增加劑量;當使用奧卡西平代替其他抗癲癇藥治療時,在奧卡西平治療開始后,應逐漸減少其他抗癲癇藥的劑量。 如果本品與其他抗癲癇藥聯合使用,由于病人總體的抗癲癇藥物劑量的增加,需要減少其它抗癲癇藥的劑量或/和更加緩慢的增加本品的劑量。 本品可以空腹或與食物一起服用。 用量:對沒有腎功能損害的病人,推薦治療劑量如下所示。奧卡西平藥代動力學的特點是不需要監測血藥濃度從而使本品治療更加方便。 成人 單藥治療:用本品治療,起始劑量可以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兩次給藥。為了獲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一個星期增加每天的劑量,每次增加劑量不要超過600mg。每日維持劑量范圍在600~2400mg之間,絕大多數病人對每日900mg的劑量即有效果。 單藥治療的對照研究顯示,以前沒有用其它抗癲癇藥治療的病人,有效藥物劑量為每日1200mg。一些用其它的抗癲癇藥控制不好,而換用本品單獨治療的難治性癲癇病人,每日2400mg的劑量證明是有效的。 聯合治療:用本品治療,起始劑量可以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兩次給藥。為了獲得理想的效果,調整劑量的間隔不小于1周,每次增加劑量不要超過600mg。每日維持劑量范圍在600~2400mg之間。 聯合用藥的對照研究顯示,每日有效的治療劑量為600~2400mg。然而,在其它抗癲癇藥不減量的情況下,主要因為中樞神經系統的不良反應,大多數病人不能耐受每日2400mg的劑量。 對每日服用劑量超過2400mg沒有進行過系統研究。 對劑量高達4200mg/日的應用經驗非常有限。 2歲以上的兒童 在單藥治療和聯合治療中,治療起始劑量為8~10mg/kg/天,分兩次給藥。 根據臨床需要,調整劑量的間隔不小于1周,每次增加劑量不要超過10mg/kg/天,為達到理想的臨床療效,可增加至最大劑量60mg/kg/天(參見(藥代動力學))。 
在聯合治療和單藥治療中,當根據體重進行標準化時,清除率(L/hr/kg)隨年齡降低,因此,與成人相比,2歲至4歲以下兒童的奧卡西平給藥劑量應為單位體重劑量的兩倍;4至12歲兒童的奧卡西平給藥劑量應比單位體重劑量高50%(參見(藥代動力學))。 與年齡較大的兒童相比,2歲至4歲以下的兒童對有酶誘導作用的抗癲癇藥的體重標準化后的表觀消除率較高。與單藥治療或聯合使用無酶誘導作用的抗癲癇藥治療相比,在2歲至4歲以下的兒童中,如聯合使用有酶誘導作用的抗癲癇藥,則奧卡西平的劑量應比單位體重劑量高60%。年齡較大的兒童(4歲及以上)在聯合使用有酶誘導作用的抗癲癇藥治療時的劑量僅稍高于其對應的單藥治療組。 以上推薦劑量是基于在臨床試驗中對所有年齡組(成人、老年患者以及兒童)中的使用劑量確定的。但是,可在適當情況下降低起始劑量。 老年人 建議對有腎功能損害的老年人,調整藥物劑量(見腎功能損害的病人)。對易發生低鈉血癥的病人,參見(注意事項)。 肝功能損害的病人 對于有輕到中度肝功能損害的病人,不必進行藥物劑量調整。對重度肝功能損害病人未進行過服用本品的臨床試驗,見(藥代動力學)。 腎功能損害的病人 有腎功能損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分),本品起始劑量應該是常規劑量的一半(300mg/日),并且增加劑量時間間隔不得少于一周,直到獲得滿意的臨床療效。(見(藥代動力學))。有腎功能損害的病人在增加劑量時,必須進行仔細的監測。 具體用法用量請遵醫囑。
|